中山大学发放纵向科技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的实施细则
2013-10-10
中山大学发放纵向科技项目间接费用
绩效支出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落实《中山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12〕26号)和《中山大学科技经费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管理暂行规定》(中大财务〔2013〕1号),结合学校实际,就发放纵向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事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国家科技计划(含973计划、重大科学研究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民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第三条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是属于间接费用中的一部分,学校绩效支出须在科研工作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按照“重贡献、重实效”的分配原则,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学校统筹安排。发放对象为参与项目实际研究工作,并对总体目标作出贡献的项目组成员。
第四条项目绩效支出经费,由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预算及相关管理办法在经费入账时计提,并单独设立经费项目管理。
第五条发放原则:绩效支出根据项目研究进展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次发放。
1. 执行年限为三年的项目,绩效支出按3:3:4的比例按年度发放,其中最后一年40%的绩效支出在项目结题验收完之后发放。
2. 执行年限为五年的项目,绩效支出按每年20%的比例发放(其中973项目和重大科学计划研究项目的预算是前两年和后三年分开发放,前两年每年按两年预算总额的50%发放,后三年以3:3:4的比例按年度发放),最后一年的绩效支出在项目结题验收完之后发放。
第六条发放流程:
1. 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项目负责人根据执行情况和预算,于每年4月底前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中山大学发放纵向科技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 发放对象所在二级单位(学院、系、所、附属医院等)对其实际研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提出考核意见,于每年5月底前报送学校科技管理部门;
3. 学校科技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及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书)、预算书对二级单位提交的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进行审核,于每年6月底前将审核结果报送学校财务管理部门;
4. 由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在绩效预算额内,按学校酬金发放业务流程发放绩效支出,发放明细须与《申请表》发放方案栏明细一致。发放的绩效津贴可在当年向前分摊计算个税(即最多向前分摊至发放年份的1月)。
第七条项目执行期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对其发放绩效支出:
(一)未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相关材料,包括计划任务书(合同书)、预算书、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总结报告、验收材料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项目负责人、参加人员、经费预算、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等重要事项的调整未按要求提前报批;
(三)无正当理由,项目未按合同进度执行,或未按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等;
(四)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以及其他影响学校声誉的行为;
对于前款各项情形,绩效支出如已发放的,学校有权追回。
第八条国家其他类别项目及广东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如果出台间接费用的管理办法,绩效支出的发放流程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中山大学发放纵向科技项目间接费用
绩效支出申请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项目类别 | □973(含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863计划 □支撑计划 □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公益性行业专项 □其它预算有间接费用(含绩效支出)的项目 (请标明类别 ) | ||||||||
执行期限 | 本次申请发放时段 | 经费卡号 | |||||||
项目预算书 绩效支出额(除去外拨单位部分) | 万元 | 已发放额 | 万元 | 本次申请发放额 | 万元 | ||||
本次发放方案 |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人员分类 (A、B岗等) | 发放额(元)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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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可增加) | |||||||||
说明: | |||||||||
项目负责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
学院本次考核情况 | 考核时间 | 考核地点 | |||||||
考核方式 | 考核结论 | ||||||||
组织部门 | 备注 | ||||||||
所在单位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